美律師建議集體越洋訴訟

美律師建議集體越洋訴訟

【本報訊】「雷曼苦主大聯盟」昨晚舉行雷曼美國訴訟商討大會,專程來港的美國律師行代表指出,滙豐銀行在雷曼事件上,不但是信託人,同時也是設計發行有關產品公司的操控者,認為本港雷曼苦主可考慮向雷曼迷債信託人美國滙豐展開集體訴訟。
出席大會的美國CoughlinStoia律師行創辦人PatrickW.Daniels,前日抵港後與本港律師及雷曼苦主見面,了解本港個案。他認為雷曼債券等衍生產品非常複雜,非一般投資者所能理解。該公司200人的律師團和400名專業人員,在美國一直專門替受誤導而購買金融產品的投資者打官司,受委託後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勝訴後才會與受委託人瓜分賠償,一般是10%至17%,最多佔50%。不過,他說自己不是香港法律專家,對於本港雷曼苦主可否同時在本港及美國興訴索償,他不想提供意見。

14苦主入稟索償

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相信,本港雷曼苦主要商討一段時間,才能決定是否委託有關公司進行集體訴訟。約一百名雷曼苦主昨晚出席大會,聽取越洋集體訴訟的建議。他們表示為討回血汗錢,任何可行方法都樂於考慮嘗試。
此外,昨日有第四批14個申索個案的雷曼苦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銀行追討賠償,涉及總申索金額為55萬8千港元。
小額錢債審裁處規定只處理不超過五萬元的申索,但當事人必須親自出席聆訊,不可由律師代表。昨日申索的黃女士說,自己投資約六萬元,不想血本無歸,希望透過審裁處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