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已婚的33歲小學教師,藉在一間中學兼職劍擊教練之便,竟與一名年僅15歲的中二女生發展一段不倫師生戀,今年5月他驅車載女生到荃灣城門水塘鬼混期間,一隊衝鋒隊警員巡經發現「車震」,揭發女生疑在車上替教師口交,於是將兩人帶署調查。該教師經多次保釋候查昨返回荃灣警署報到時,被警方正式落案控以「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名,明日(周四)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
疑至少六次性關係
33歲「車震」老師姓楊,已婚,在荃灣一間小學任教數學和體育科已三年,據稱楊是運動健將,分別是劍擊教練、單車訓練導師和乒乓球裁判,他同時亦在葵涌一間中學當劍擊課外活動的兼職教練。據說,今年初,他與劍擊班一名15歲中二女生有不尋常關係,兩人經常相約外出,警方懷疑他們至少六次發生性關係。
至今年5月26日,楊駕私家車到女生葵涌的學校接她放學,其後驅車到荃灣城門水塘在車上談心。至晚上9時半左右,一輛隸屬新界南衝鋒警車在水塘一帶進行反罪惡巡邏,其間警員發現一輛私家車停在陰暗路邊搖晃不定,覺得可疑於是上前調查。
當警員用電筒照車廂時,嚇得私家車上的一對男女驚惶失措,警員見兩人衣衫不整,其中少女更是身穿校服,於是向他們查閱身份證,揭發少女只有15歲,是一名中學生;而男子報稱是教師,警員認為事態嚴重,於是將兩人帶署作進一步調查。
消息稱,兩人當時在警署均否認有發生性行為,警方於是暫以非禮案件處理,並通知女生家人了解情況,同時知會社署派社工跟進事件,女生事後由家人帶回家中。涉案男子當日經通宵扣查後,准予保釋候查。
警方經多個月調查後,有證據相信案發當日,女生在車上正替男教師口交,至昨日涉案教師再次返回荃灣警署報到時,將他正式落案,暫控以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名,明日(周四)解上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此項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入獄10年。警方同時不排除稍後會加控其他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