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專職放蛇打擊跨國賣淫集團的警花,前年年底在《東方日報》見到「澳洲快錢」廣告起疑,喬裝應徵者與一名懷疑女淫媒接洽。淫媒向她自誇收買了澳洲領事館的秘書,能助港女辦澳洲工作證,已有韓籍女子及港女受聘當地,利誘她到墨爾本賣淫淘金。懷疑淫媒昨在區域法院受審。
被告楊心晴(40歲),報稱無業,昨否認一項導致他人賣淫罪。
女警鄭芷茵供稱,她於06年12月22日到九廣鐵路紅磡車站一餐廳與被告見面,被告聲稱可安排到墨爾本賣淫,僅收2,000澳元作定金,她便可在當地淘金。被告並稱教她性技巧,恩客包括中國人及外國人,每30、45或60分鐘性交易,分別賺取480、600或800港元,每天工作由下午2時至翌日凌晨3時。
案件編號:DCCC6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