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蚊怕水噴眼劫途人<br>有15次案底 被重囚56月

積犯蚊怕水噴眼劫途人
有15次案底 被重囚56月

【本報訊】女公務員夜間進修返家途中經過僻靜行人天橋遇上劫匪,匪徒用蚊怕水噴眼,擾亂她視線,繼而拔出𠝹刀𠝹斷手袋肩帶,搶走財物,女事主呼叫途人幫手,合力將匪擒獲。該名曾有15次定罪紀錄的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被判囚4年8個月。

天橋上搶女子手袋

被告譚永雄(35歲),曾有3項搶劫前科被判監四年。
案情指,46歲任公務員的女事主林玉冰,於今年9月18日晚上10時,上完夜間課程後,返家途經屯門玫瑰花園至新青街行人天橋,被告突走到她面前,用蚊怕水向她噴眼,令她雙眼感到刺痛。被告繼而搶走事主手袋,她高聲呼喊,被告便亮出6吋長𠝹刀,𠝹斷她手袋肩帶逃走,事主在掙扎間右手食指被割傷,傷口長達吋半。
三名途人見狀幫手追捕被告,終將他擒獲。事主取回手袋後,被告卻在眾人忙着報警期間,乘機逃走,但最後在附近遭警截獲拘捕。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98年刑滿出獄後已洗心革面,任職司機,並於99年結婚,育有現年8歲兒子。惟他與妻子兩年前離異,近日開工不足,他連贍養費都要胞姊幫忙支付,為了賺錢維生,他才鋌而走險。
案件編號:DCCC10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