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的士車行東主安排兼職的士司機擔任「專業頂包員」,代替旗下違例的司機頂罪。頂包員8個月間遭運輸署扣去62分,遠超記滿15分便須停牌的限制。兩名東主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暫委法官沈小民昨指本案顯示記分制存在漏洞,兩人覷準機會犯案,令屢屢違例甚至理應停牌的司機繼續駕駛,嚴重威脅市民安全,分別重判兩人入獄4年半及4年。記者:楊家樂
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只因幫助其他的士司機而犯案,惟法官判刑時直斥他們的所作所為令不良司機有恃無恐,「諗住犯事有人同我頂,衝燈怕乜?超速又算乜?」屢犯交通條例而本應被停牌的司機,繼續在路上揸車搵食,令乘客、守法司機以至普羅市民不受保障,嚴重威脅公眾安全,法庭不能姑息,判刑必須具阻嚇性。
分別判囚4年半及4年
對於案中負責替人頂包的兼職司機,在被記滿分後因一直沒有上庭而未遭停牌,法官直指這顯示記滿15分便要停牌的制度存在漏洞,而兩名被告藉此漏洞犯案。但法官強調,不會就如何堵塞法例漏洞作出建議。
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指,政府將於明年初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改善違例駕駛記分制,包括建議有關傳票以掛號郵遞方式寄給當事人,即使因無法派遞而被退回,傳票也當作已送達論;又建議運輸署署長不得向沒有出庭應訊的人士簽發或續發駕駛執照。發言人再指,現時仍有約690名司機被記15分或以上而未能送達傳票。
兩名被告為44歲的袁新榮及52歲的關發昌,分別是銀龍的士有限公司及順寶汽車有限公司東主,昨於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半及4年;至於已認罪的頂包司機冼岐海,去年被判囚16個月,並於服刑期間出庭頂證兩人。
案情透露,首被告於04年認識初任兼職的士司機的冼,安排他租用的士,又替他籌措車租、請他食飯甚至借錢供他賭博。
司機8個月被記62分
到05年8月,首被告露出狐狸尾巴,建議冼替違例正職司機頂包,以免他們因被記滿分而不能工作,每次事成可獲1,500元。自此每當有正職司機衝燈或超速,首被告便會向運輸署訛稱冼是涉案司機。後來首被告又介紹冼認識次被告,讓他替次被告旗下司機頂包。
冼直至06年6月,於短短8個月內被記62分。雖然已超出停牌所需的15分限制,但因停牌與否只可由法庭決定,被告不出庭便不會被「釘牌」。同時由於未經法庭審理,記滿分期間運輸署無權拒絕他續牌或申領牌照,因此他仍能駕駛。
案件編號:DCCC376/08
八折黨衍生頂包案
【本報訊】對於有的士車行東主找人替旗下司機頂包而遭判囚,有的士司機認為判刑過重。
而巿區的士司機聯委會主席郭志標認為,頂包案頻生或與「八折黨」盛行有關。他指現時有些司機向車行租用的士,但常常拖欠車租,車行也無可奈何;反觀八折黨司機普遍準時交租,深受車主歡迎,甚至與部份車行過從甚密,但由於這些司機工作時非常搏命,扣分率奇高,於是車行只好「就晒佢哋」。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則指,頂包於行內其實不算普遍,最多只會有些將被記滿分的司機,找來甚少駕駛或沒有謀生能力的司機獻出「雪藏牌」,代為扣分,以求保住工作。
他又希望的士司機守法,並建議政府考慮拍攝衝燈照時,連司機的樣子也一併拍下,甚至傳召司機出庭作供,令頂包者露出馬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