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月入10萬元的中年公司董事,假扮醫生兜搭一名16歲少年,藉詞少年健康有問題,帶往後樓梯進行身體檢查,再帶到公廁狎弄下體,更用菲林筒收集少年精液。董事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禮罪,他向感化官表示知道自己有心理問題。裁判官決定給予被告一次機會,判他感化24個月,並須接受治療。 馬來西亞裔被告鄭志鴻(54歲),曾有露械案底。案情指他在今年10月2日,在北角遇上事主,帶事主到電氣道市政大廈的傷殘人士廁所非禮。事主不甘受辱向社工投訴。 案件編號:ESCC47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