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女文員背住男友另結新歡,半年後決心與男友分手。男友疑因收到「掟煲」短訊妒火中燒,涉嫌半夜帶同三名青年直奔女友寓所,趁住新歡正酣睡在床,用摺凳狂拍其頭,又拳打腳踢,其間還有人自稱黑社會。男友昨否認控罪受審。事主在庭上推翻向警錄取的供詞,堅稱被告從無參與打他。
記者:陳曉薇
被告曾德明(26歲),任職跟車工人,被控於今年7月6日在屯門青翠徑多寶大廈一單位,蓄意傷害29歲貿易公司主任呂日昌。
控方開案指,被告與23歲女文員李雪瑩於05年起拍拖,擁有女友多寶大廈寓所鎖匙,李於今年1月另與呂日昌發展成為情侶,呂偶爾在李的寓所留宿。今年7月6日凌晨時分,呂在房間睡覺,李在大廳發短訊給被告,說想跟他分手,隨後便與呂同睡。
至凌晨5時,被告帶同三名青年入屋,直奔睡房,其中一人用摺凳拍呂頭部,其間問呂「你邊瓣㗎」,又自稱跟黑社會新義安「金毛昌」。其餘兩人及後將呂拉到客廳,並與被告向呂拳打腳踢施襲。李的朋友見狀躲在廁所報警。警察到場時只拘捕被告,其餘三青年已離去。
事主庭上推翻警錄供詞
呂日昌的右額明顯有兩處腫起,他在庭上推翻向警方所錄供詞,堅稱被告從無參與打他,遇襲後因急忙入院接受治理,才於混亂間向警員表示被告曾打他。呂還指被告將他拍醒,扶他到梳化休息,並遞紙巾給他抹血。呂表示,他右額傷口需縫6至8針,手掌縫4針,事後腰痛不能長時間坐,走路太多亦感不適。
呂稱,自己是李當時唯一男友,但在盤問下承認,今年5月他與李感情轉淡,並非每晚到李的寓所,不知李是否與被告已復合,亦不知被告有否間中前往李的寓所過夜,但他現已跟李分手。
李作供稱,雖然與呂拍拖,但與被告仍然斷斷續續交往。她指案發晚被告沒有入屋,亦無見到被告打呂,聲稱見到呂血流披面時,寧願與友落街尋找三人入屋時逃去的狗,亦無留下照顧他。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
案件編號:DCCC6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