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斷2秒間》作者MalcolmGladwell在新作《Outliers》引述研究發現,在不同領域中的所謂天才,其實多是凡人久經苦練而成,很巧合地他們練習的時間大約為「一萬小時」。這一萬小時,正是「台上一分鐘,台下十年功」的量化象徵。
作者另舉披頭四為例:他們在揚威美國之前四年,其實已公演了一千二百場。儘管場地包括德國的脫衣舞夜總會,但那四年裏,平均一年三百場所提煉出的境界和魅力,已非一般樂手能比。
不難相信,李小龍、李連杰、李麗珊、李雲廸等人的精湛功力也是過萬小時苦練的成果。望子成龍的「中產有為家長」或已眼前一亮,與其讓化骨龍琴棋書畫瓣瓣不精,倒不如盡早找出子女的興趣與脾性,誘導他們在課餘潛修一門技藝。以鋼琴為例,五歲起每天練習三小時,十五歲前便能累積過萬小時的琴技,若然運氣總是留給準備充足的人,孩子十五歲時便是鋼琴神童。到底是嚴師出高徒,讓孩子耗一萬小時發揮潛能好?還是放任無為,自由發展好?
「一萬小時成才論」即使不科學,但至少讓人想到別人的成功是果,勤奮為因,從而不易妒忌,或對成敗抱存僥倖。我曾羨慕一位年輕鋼琴導師收費高昂,但想深一層,那可能是他投入五千小時鍛煉的真功夫,如果他當年多練五千小時,今天可能已在各國巡迴演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