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對30多歲的夫婦因感情不合要離婚,4歲的兒子由女方撫養,但在寫離婚協議書時,女方要求男方每月支付2,000元贍養費,而且費用每年要遞增,增幅不能低於該年國家權威機構頒佈的CPI(即反映市場物價水平的消費物價指數),直至兒子大學畢業為止。杭州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稱,現在一些離婚協議書寫得越來越仔細,反映當今社會家庭中夫婦的經濟觀念不斷增強,更注重實際利益。 http://news.sohu.com/20081208/n2610697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