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管私樓公共空間<br>業界有保留 指公帑要用得其所

政府擬管私樓公共空間
業界有保留 指公帑要用得其所

【本報訊】針對小業主日益不滿要承擔所住屋苑的公共空間管理與維修費用,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正探討收回部份公共空間的管理權,其中13個位於政府土地的私人項目公共空間,將會優先處理,包括構思交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或仿效紐約成立專責部門管理。業界對建議有保留,認為公帑要用得其所。
記者:黃偉駿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時透露,在39個位於私人項目內的公眾休憩用地中,有13個是位於政府土地上;換言之,只是地契規定有關屋苑業主須負責該些公眾休憩用地的管理與維修費,政府能隨時無償收回這些休憩用地的管理權,開支改由政府承擔。

或交康文署管理

林太表示,若政府運用權力收回這些公眾休憩用地,會交由康文署管理,但需額外增撥資源予該署,所以局方也初步構思,仿效紐約成立一個非牟利專責機構,管理這些公共空間。至於其他由商業機構擁有或私人屋苑業主擁有的公共空間,林太指由於是位處私人土地,所以業主須根據地契,自行承擔有關的管理及維修費。
根據資料,已公佈的13個位於政府土地上的私人項目公共空間,包括嘉亨灣、禮頓山及寶翠園等,最大一個位於香港站,達14萬平方呎(見表)。建築師學會本地事務部主席黃錦星認為,政府若收回這些私樓公共空間的管理權,應三思而後行,因為畢竟這些是業主責任,「公帑應該要用得其所。」
此外,對於政府考慮豁免長沙灣港灣豪庭毋須開放平台,被批評對其他同類屋苑的小業主不公平,林太表示,雖然其他不獲豁免的小業主,要承擔公共空間的管理費,但強調這是地契列明的責任。她重申擬豁免港灣豪庭完全是基於該平台跟屋苑融為一體的獨特設計。
不過,多名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法律理據不足,擔心會觸發其他同類屋苑的小業主司法覆核潮。民主黨何俊仁說:「你豁免得一個,自然畀咗合理期望其他屋苑嘅業主。」涂謹申直言,政府「批一個,唔批一個,官司有排打。」他指廉署應介入調查事件,了解當年為何會批准恒基將公共空間建在港灣豪庭平台上。

13個位於政府土地的私人項目

香港站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14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分佈平台第1、3及4層

東堤灣畔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10.1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海堤灣畔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8.9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匯景花園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5.2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寶翠園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4.2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帝琴灣-凱琴居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3.8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卓爾居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3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禮頓山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2.1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逸樺園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1.36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星域軒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1.2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嘉亨灣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1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中央廣場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1萬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分佈地面、地下高層及1樓

豪廷峯
公眾休憩用地面積:9,000平方呎 用地分佈位置:位於地面

資料來源: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