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權政治總會說是「集體領導」、「集體負責」,實際上所謂「集體」是用來掩飾個人專斷,並為個人專斷的錯誤決策卸責。斯大林時代說是「集體領導」,毛澤東時代也說是「集體領導」。鄧小平於一九七八年重掌權力時,批評中共高層開會永遠是「一言堂」,大家長說了什麼話,其他人都「鴉雀無聲」。但到他當上大家長後,作出廢黜胡耀邦和六四鎮壓等決策時,也是鴉雀無聲。
西方的groupthink,即「團體迷思」這概念,是1972年美國心理學家IrvingJanis提出的。他講的「團體迷思」,還不至於如專權政治的「集體意識」。基本上,團體迷思仍屬於開放社會中的產物。只不過是負面產物,它與團隊精神主張發揮個性並相互協作的精神相反,它是壓抑個性的思維方式。Janis對「團體迷思」的原定義是:「一種思考模式,團體成員為維護團體的凝聚力,追求團體和諧共識,而不能現實地評估其他可行辦法。」
團體迷思有多種表現形式。
無懈可擊的錯覺:群體過份的自信和盲目的樂觀,忽視潛在的危險及警告,意識不到一種決策的危險性。
集體合理化:通過集體,將已經作出的決策合理化,忽視外來挑戰。一旦群體作出了某個決策後,更多的是將時間花在如何將決策合理化,而不是對它們重新審視和評價。
對外偏見:認為任何反對他們的人或群體都是邪惡和難以溝通協調,故此不屑與之爭論;不欣賞不同的意見和看法,對異議者總是立即給予反擊……。
還有其他表現。這種種形式,都與特區政府的表現有點相似。只不過,團體迷思至少還對所屬團體有自信並對之有迷思。特區政府就恐怕連這一點信念都沒有。我們看到的只是幾乎所有高官人人推卸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