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彭鍵基法官 是時候退下來了 - 盧峯

蘋論:彭鍵基法官 是時候退下來了 - 盧峯

跟其他公職人員一樣,法官有的時候也會犯下這樣那樣的錯誤。過往有法官錯誤引用不適合的判例,有法官在審議程序上出錯以致案件要重審,也有法官在量刑時偏離過往上級法院的指引。但像高院法官彭鍵基那樣一案三判又長期拖延不頒下判詞的失誤卻實在非常罕有,卻實在非常嚴重,並已經對香港的司法制度、香港法院的公信力造成嚴重的損害。
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中,法官是落實法治,彰顯司法公義的核心人物。他的裁決可以毀掉一個人的聲譽與前途,可以造成巨額的經濟損失,可以改變很多人的命運。正因為法官的裁決如此重要,市民預期他們在作出裁決前會充份考慮控辯雙方的證供及材料,會仔細研究過往的案例及裁決,會翻查一切相關的紀錄及文件,確保裁決穩妥及經得起考驗。誰知道經驗豐富的彭鍵基法官在一宗民事案件中因大意而一再修改判決,先是口頭上判決涉案的公司上訴得直;後來在判詞中卻判公司敗訴;當他發現擺烏龍後又再匆匆改變判詞,判公司得直。這種一宗案件三個判決不但令涉案的各方面無所適從,更令人質疑彭官在處理判決時輕忽及馬虎,沒有做好份內工作,沒有嚴肅對待法官的職責。
事實上只要彭鍵基法官翻查一下法庭的紀錄及檔案,只要彭鍵基法官在頒下判詞前核對一下資料,錯判問題根本不會發生,更不會出現一案三判的荒謬情況。彭鍵基法官怎能不為他的馬虎輕率做法負責呢?

另一個重大失誤就是在判決後遲遲未能頒下判詞。法官作出任何裁決除了要表明誰勝誰負以外,更要在判詞中清楚解釋判決的法律及事實理據,好讓參與訴訟的各方面了解為何勝訴或敗訴,好讓敗訴的一方決定是否及如何進行上訴。正因為判詞如此重要,負責的法官在作出口頭判決後有需要盡快或至少在合理時限內頒下判詞以交代判決的理據。
然而,彭鍵基法官在去年九月對案件作出口頭判決後一直沒有提出判決的理據,直到今年五月即七個半月後才頒下判詞,交代理據。這種長時間的拖延不但毫無道理,不但令案件陷於長時間的不明朗,更令與訟雙方無法為下一步工作及時做準備,更令司法公義未能及時彰顯。像這樣的失誤,像這樣的拖延,怎不讓公眾及法律界對彭鍵基法官的信心大大削弱呢?
有議員或法律界人士認為,彭鍵基法官犯下一案三判的重大失誤是因為兼任其他公職太多,兼顧不了。他們認為彭鍵基法官應辭去其他所有公職,專心擔任法官工作,並建議政府減少委任法官出任其他公職。彭官身兼其他公職如選管會主席當然會令他工作量增加,但是今次的失誤不是時間不足的問題,而是處理案件及裁決時態度馬虎、輕忽的問題。他的失誤更已影響公眾對司法制度及法官的信心。
為了維護司法制度的權威性,為了避免進一步削弱公眾對法治及法官的信心,彭鍵基法官應認真考慮提早退休,從法官的位置退下來,以顯示對本身的失誤負責,以免自己成為司法體系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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