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罷安廸的〈林行止談《信報》三十五年〉,隨手傳了字條給林行止,說他辛勤了三十多年,也該享受一下人生了。傳真發出不到半小時,即接回件,問:「不繼續讀書寫稿,幹什麼?」
報館的工作雖然繁忙,但除非你是一筆繫報紙榮枯的老板,讀者要經常看到你文章出現心裏才有着落,否則給報館打工,怎麼忙也有例假。身為老板的,渡假途中,也要寫稿。當然,每天見報的副刊專欄作者也要每天供稿,但只要不跟着時事新聞跑,遠行前總可「積穀防飢」的預作安排多寫幾篇才上路。
林行止日常見報的文章,多跟他的專業有關。如果文字內容不太「政經」(亦是「正經」),那可能是人在路上或行前早有定稿的「淺讀輕談」。不過唸經濟出身的人感性和觀察力總跟好吟風月的書生不同。我輩聽屁響,只知其臭,再無雜念。但林行止別有用心,他引經據典,居然洋洋灑灑的寫了數萬言的「屁學」,使我們捧腹之餘,更認識到牲畜的「臭屁」不但與環境生態有關,更有能源價值!
認真說來,林行止落墨,沒有幾筆是「閒」的。《淺讀輕談》一書內有〈小女子.大手袋〉一文,開頭就說他一次跟太太逛公司,一二小時後她空手而回,自己卻「大有心得。」他奇怪為什麼時興的女人手袋,有些竟大得如「半個麻包」(我替他杜撰出來的)。回家後他就開始尋根究柢。
從《萬物背後的故事》(《StoriesBehindEverydayThings》),他得知在硬幣和紙幣出現以前,日常對袋的需求不大。中世紀時,摩登的歐洲女子在腰帶繫一布或皮製的小袋,用來存放鎖匙、剪刀和梳子。後來看到東征歸來的十字軍,從中東帶回的戰利品中有「錢包」(purse),她們覺得非常「實用、美觀」,於是錢包成了女性恩物。
當年時髦婦女的衣着是寬身長裙,腰間繫物亦不覺其臃腫。後來流行貼身衣服,腰包成了累贅,稱為reticule的「手袋」應運而生。從人類學的角度看「手袋」的進化過程,別饒風味。林行止引PaulaCohen〈談購物論手袋〉(OnShopping:TheHandbag)的話說,女人的天性要擁有一切伸手可及的日常必需品才有安全感。試看原始人生活的繪圖:男人手持木棍、拖着獵物。女人揹着小孩,拖着獸皮做的「家當」大袋。
《時尚》雜誌有統計說專業女性的手袋必備:化妝品、鎖匙、梳子、小錢包、眼鏡、地址簿、信用卡、計算機、照相機和錄音機。難怪手袋大得像半個「麻包」。如果寵物貓狗也隨身攜帶,恐怕還不夠。林行止在結尾怪而問之:當今女子流行纖體,骨瘦如柴的嬌軀拖着容得下嬰孩的手袋,豈非各走極端的「世界奇觀」?PaulaCohen有此一說,姑妄言之。給女人設計這種「不勝負荷」手袋的是壞心眼的「白種死佬」(thedeadwhitemale)。手袋精緻得無法抗拒,婦道人家也因此甘心做奴役。
文章辛苦事。但這類「小品」有異於「政經」短評,不用趕deadline,我想林行止寫來一定自得其樂,越寫越覺得過癮。難怪他對安廸說在徹底退出報館工作後,會繼續「不拘一格」的寫作。真的,退休後不讀書寫稿,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