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天地:<br>公積金老闆話事投資虧蝕難自行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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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老闆話事投資虧蝕難自行止血

現時為打工仔而設的職業退休保障計劃,除強積金(MPF),還有公積金(ORSO),部份獲得強積金豁免的公司,可讓員工自由選擇參加那一種計劃。有讀者來信表示,對上述兩種計劃並不了解,應如何選擇以及取回累算權益。今次積金天地就為大家拆解兩者的分別。 記者:余美玉

陳先生今年60歲,於公司服務了13年半,上月不獲公司延期退休並遭解僱。陳生想了解:(一)公積金是否等同強積金,累算權益何時才能提取?(二)自己可獲得多少長期服務金?他說公司有為員工供公積金,可否以公積金抵銷長期服務金?(三)今年中,僱主將供款計劃轉為高風險類別,令他損失不少,未轉之前公積金的累算權益有20萬元,如今只餘16萬,可否即時取出累算權益「止血」?

首先,公積金與強積金均是為打工仔而設的職業退休保障計劃,兩者大有分別(表1)。前者是指在強積金成立前,由公司自願設立的退休計劃,條約由僱主自行決定。假設員工於00年12月1日前,已參加公積金計劃,僱員離職時就可按所訂的「歸屬比例」條款,計算可領取累算權益。

長期服務金上限39萬

JF資產管理投資資訊總監崔永昌表示,公積金的條款由僱主釐定,彈性較強積金大,例如可以只由僱主供款,又或者雙方一齊供款,供款比例也不一定是薪金的5%,多數會按員工月薪而定。
投資組合通常會由僱主決定,而可供選擇的基金種類也比較少。
第二,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是以僱員月薪乘三分之二,再乘服務年期,以陳生提供的資料,約有13.5萬元補償。不過,要留意長期服務金設有上限,最高為39萬元,另僱主亦可以公積金的累算權益,抵銷長期服務金。
再以陳生個案為例,其公積金累積權益有16萬元,僱主可提取13.5萬元抵銷長期服務金,並須於合約終止7日內發放。至於餘下的2.5萬元,則視乎其公積金計劃條款而定。

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計算方法

合約形式:月薪
公式:(月薪×2/3)*×服務年資

合約形式:日薪
公式:18日工資*×服務年資

註:*金額上限為2.25萬元的2/3

能否提早收取視條款

第三,強積金顧問駿隆集團董事總經理蕭美鳳指出,僱主於員工接近退休年齡時,將計劃轉至高風險類別,實屬罕見例子,但因選擇權掌握在僱主手上,最好雙方溝通一下,尋求最佳解決辦法。
她建議陳生應以靜制動,暫不宜取出累算權益,待大市回穩才另作打算。另外,不同公積金有不同條款,戶口內的累算權益未必能即時取出,或可能要於某個限期內取出,視乎陳生的公積金計劃條款而定。

小知識:攞遣散費須做滿兩年

僱員要獲得長期服務金,先決條件是按連續性合約,為僱主服務滿5年或以上,之後便可在以下情況提取:(一)並非因犯上嚴重過失或因裁員而遭解僱;或(二)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並辭職;或(三)年滿65歲或以上並辭職;或(四)在職期間死亡。
至於遣散費,如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而遭僱主解僱或被停工,便可獲得遣散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