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兒爬窗離家母受懲<br>虐兒婦無條件釋放 守行為一年

智障兒爬窗離家母受懲
虐兒婦無條件釋放 守行為一年

【本報訊】患有過度活躍症、智商只有三歲半的14歲中度智障少年,趁母親在將軍澳寓所外出購物後化身「蜘蛛俠」,弄毀廚房窗花鎖爬到樓下單位,並打開該單位大門離去。女住客以為他入屋爆竊報警,三個半小時後少年在北角乘霸王巴士被截獲。其母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昨獲判自簽100元,守行為一年。
記者:蔡曉楓 姜偉康

被告姓羅(34歲),任職兼職侍應。裁判官羅麗娟質問她「知唔知危險」,她回應「無心㗎」,裁判官無條件釋放她,判以守行為了事。

庭外憶述難忘經歷

被告昨在庭外憶述失子三日的「難忘」經歷。她一向愛錫兒子,發現他失蹤後,曾三天不眠不休到處四出尋子,到公園甚至海邊找他,擔心他到處亂逛或遇意外。直至三日後接獲將軍澳警署通知,才知兒子在當日已被尋獲。被告又指明知兒子難以照顧,「我由細照顧佢到大,唔捨得俾佢去住宿舍」。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7月15日,在將軍澳廣明苑一單位內疏忽照顧其14歲兒子。案情指被告與丈夫離婚,由丈夫照顧兩名兒子,被告間中到上址看顧事主,事主患有過度活躍症及自閉症,不懂以語言溝通。

鎖好門窗關掉煤氣

案發日下午2時許,被告鎖好單位的門窗鐵閘及關掉煤氣,但敞開大門讓鄰居查看屋內情況,遺下事主在家,她上街購物給事主。豈料事主拆開廚房窗花爬到樓下單位,並由大門離開,女住客懷疑他爆竊報警。同日下午5時許,事主在北角碼頭登上82號巴士,他未有付款,半小時後下車,司機將他截停及報警,警方發現他是早前的懷疑竊匪,並送往宿舍。另一邊廂,被告返家無人應門,消防員接報到場進行破門,發現事主失蹤,廚房窗花被毀,事後被告被捕,控以一項虐兒罪。
案件編號:KTCC7559/08

圖為其與兒子所住的將軍澳廣明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