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了避免媒體壟斷及編輯單一化,現行《廣播條例》限制跨媒體的擁有權及控制權。王維基旗下的香港寬頻一直有提供電視服務,卻由於以互聯網形式傳送,不受法例限制。無綫電視高層認為法例存在灰色地帶,傳媒學者也促請政府考慮檢視條例漏洞。
條例脫節學者促檢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日收到亞視管理層變動的資料。《廣播條例》規定,「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不可成為本地免費或收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持有人,也不可出任持牌機構的董事或主要人員。「不符合持牌資格人士」包括另一同類牌照的持有人;但廣管局解釋,王維基屬下的香港寬頻並非本地免費或收費節目服務持牌機構,故不受條文規管。
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質疑,現行法例存在灰色地帶。
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教授陳韜文說,《廣播條例》現時以傳送方式區分廣播與電訊機構,已跟時代脫節,互聯網傳送電視節目的科技已日益普及,當局應檢討條例,從對廣播業及社會實質影響角度考慮跨媒體擁有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