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承認在女廁偷窺而被還柙的速遞員,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接受感化18個月後,竟涉嫌公然挑戰法紀,隨即埋伏法院女廁「再度出擊」,被一名女記者在廁格發現,報警處理。該名速遞員昨晚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遊蕩罪,今日押往東區法院提訊。記者:蔡曉楓
身形矮小瘦削的被捕男子蘇錦培(34歲),任職速遞員,因另一宗偷窺案,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被還柙至昨日早上在法院判刑,昨獲判接受感化18個月後獲釋。
見廁格頂有黑影
至中午12時許,一名年約30歲的女記者到法院的7樓女廁如廁。該廁所內有三個廁格,當時中間的廁格上鎖。她進入右邊廁格,其間赫然發現廁格頂部有黑影掠過。她懷疑有人匿藏在廁格內,於是走出廁格查探,但中間廁格仍被鎖上。女記者走出廁所向法院職員求助,指懷疑有男人藏身女廁內,並在廁所門外等候。
該名男子正是蘇錦培,他一度探頭出門外察看,見女記者在場,即竄回廁所。此時,駐庭警員、法院保安人員及其他記者聞風而至,齊齊在女廁門外守候疑犯。
被重重包圍就擒
約5分鐘後,蘇手持載有犯人財物、俗稱「包頭」的大膠袋衝出廁所門外,欲利用職員通道逃走,但該通道須拍卡才能打開。蘇被重重包圍無路可逃,當場就逮。有職員問他:「你喺度做乜?」蘇以鎮定語氣回答:「我入錯廁所換衫啫。」法院職員隨即報警,警員到場將被告拘捕,帶往柴灣警署調查,昨晚落案控告他一項遊蕩罪,今日解上法庭提訊。
蘇錦培早前承認的偷窺罪,案情指他於今年10月23日下午5時許,在北角英皇道華懋交易廣場二期的明愛東區社區進修中心六樓女廁,偷窺一名24歲女講師如廁。有兩名女學生見到他低着頭從女廁出來,並假扮維修廁所,遂通知該女講師報警處理。事主從閉路電視錄影帶認出疑犯,知道他就是經常到該大廈工作的速遞員,其後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ESCC5136/08
法庭涉女廁偷窺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