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洗錢案情報 讓扁逃過調查<br>台前調查局長囚10年

洩洗錢案情報 讓扁逃過調查
台前調查局長囚10年

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公文洩密案,昨晨一審宣判。葉被依圖利、洩密、隱匿公文、偽造文書四大罪狀,遭重判10年監禁,褫奪公民權5年。法官認為葉罪行明確、罪責極重,裁定繼續收押。此外,法院合議庭也告發前總統陳水扁、扁嫂吳淑珍、扁子陳致中夫婦、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等七人涉嫌其他犯罪,請地檢署另行偵辦。

葉盛茂昨晨乘囚車離開台北看守所,到台北地方法院聽判。主審法官李英豪在厚達62頁的判決書中指出,葉的兩項犯罪,分別是去年將國際洗錢組織艾格蒙組織關於扁家在開曼群島涉洗錢的情報,洩露給扁,被判8年半;檢調偵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涉及三棧溪弊案時,將偵辦進度洩露給柯,被判兩年半,兩罪合併判監10年。

聽審判 站立要雙手撐身體

於法律界出名嫉惡如仇的李英豪在判決中怒批葉盛茂:「總統貪瀆是國家最大的貪污犯罪,調查局為國家情報、治安機關之一,葉盛茂身為局長不但沒有依職務程序呈檢察機關處理,反而徇私以欺上瞞下,致失啓動洗錢案偵查先機,不僅有愧職守,更嚴重戕害司法警察機關應獨立超然的威信,違法亂紀莫此為甚。」判決書亦認為,葉盛茂案偵查不完備,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扁家成員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吳澧培、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兩名官員等7人,涉及洗錢、洩密、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名。
葉盛茂在聽審期間,神情緊張,不斷搓太陽穴定神,宣判時他緊閉雙眼、雙手有少許震,站立時要用雙手支撐身體。他的妻子張昭嬌對判刑表示難以置信,稱「台灣已經沒有人權!」國民黨立委朱鳳芝則認為,當初因葉才讓扁有機會貪污舞弊,昨日的判決是「遲來的正義」,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則批評,葉罪不致此,判刑10年是因為政治介入。

賄扁案 101董事長被傳訊

此外,特偵組繼續偵辦企業滙款扁家案,昨傳召七證人,包括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及她父母。特偵組調查發現,陳在2004年初爭奪開發金控經營權期間,她與辜家二少辜仲瑩分別多次到官邸與吳淑珍見面,可是陳最後敗北,檢方希望釐清,陳給扁嫂的錢是否不及辜家,才讓她敗陣。陳在特偵組應訊4小時後離開,並強調她是以證人身份,向檢察官辯稱沒有行賄扁家以爭取開發金控經營權。
台灣《蘋果日報》

陳敏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