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錢莊案港人囚6年

地下錢莊案港人囚6年

深圳羅湖法院前日審結廣東最大地下錢莊案──杜氏企業非法買賣外滙案,包括案件港人主犯杜玲在內的六名被告,以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至6年,並罰1萬到50萬元(人民幣.下同)不等。
而經法院核實,杜氏企業涉及非法經營的數額只有2億元,遠低於檢方所指的43億元。
公訴機關指出,身為清遠原政協委員的杜玲,從2006年1月至去年6月案發為止,她與案件的其他被告,在中港人民幣找換行深圳辦事處從事非法買賣外滙,涉案的金額高達43億元。

非法買賣外滙2億元

不過,法院在審理時查明,杜與仍然在逃的鄧姓丈夫成立中港人民幣找換行,從事非法港幣、人民幣兌換業務,除通過滙率差價非法牟利,並收取0.3至0.5%手續費,但涉案金額未有檢方所說龐大,只有2億元。
《深圳特區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