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和你「分享」 - 古德明

教育局和你「分享」 - 古德明

教育局公文有一句說:Thespeakerwillsharehowschoolscanimprovestudentlearningandengagementthroughcooperativelearning(講者會討論學校可以怎樣藉協力學習法,促進學生的學習和參與)。按share須和受詞(object)連用,這一句share的受詞是什麼?
那個share的受詞,是howschoolscanimprovestudentlearningandengagement。How、what、where等疑問詞帶出的子句,或稱名詞子句(nounclause),可作名詞用,例如:Whatshesaidisdifferentfromwhatyousaid(她說的和你說的不同)。這句式等於AisdifferentfromB。
教育局那一句,文法沒有問題,但看到讀者示下的另一句,我不能不作三日嘔:Thespeakerwillthenshareotherteachingstrategies...(講者隨後會討論其他教學法……)
英文學者薩菲爾(WilliamSafire)一九八六年出版的TakeMyWordforIt談到以share(瓜分)解作「講述」,是新興用法,出自教堂傳道者口頭禪,而認為這用法討厭誇張的大不乏人。Itismypleasuretosharewithyoumyexperienceinreligiouslife或「我很高興和各位分享我宗教生活的經驗」之類說話,拙欄讀者上過教堂的都一定聽過。
教育局那兩句的share,改為discuss或talkon,會自然得多。英文今天並沒有用share取代speak、talk、discuss等字。也許,教育局是受了香港高級文化界流行的現代漢語影響。那種漢語已經掃除了「說」、「講」、「談」、「討論」等等。餘下的只有「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