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之間要避免生情

醫患之間要避免生情

【本報訊】醫生透過專業治療為病人解困,病人容易投放情感,當中又以精神科病人為甚。昨日在聆訊作供的九龍東醫院聯網精神科部門主管姚家聰指,精神科醫生為病人診症時,提問範圍既深且廣,若醫患涉及感情,病人未必能坦誠分享,醫生的判斷亦可能受影響,故應及早把病人轉介給其他醫生。

公院多採團隊診症

香港精神科學院發言人趙少寧解釋,精神科病人情緒較脆弱,性格或有障礙,特別容易在心理上依賴醫生,加上精神病患多屬長期,病人與醫生接觸的時間長,易發生感情,故若公立醫院多採取團隊診症,「如果唔處理只會令情感繼續醞釀,到時先refer(轉介)個病人走,佢可能會覺得被拒絕,所以要及早refer,否則對病情有負面影響。」
醫學會前會長蔡堅指,加拿大有嚴格規定,醫患之間要結束關係後五年,才可以做朋友,否則醫生可被罰永久停牌;他又指,相信本港醫患之間發生感情或性關係並不罕見,只是沒有向醫委會投訴。
有精神科專科醫生表明,不會跟病人在診所及醫院以外的地方見面,避免跟病人有利益關係,因為精神科病人容易投放情感,把醫生當作父母、兄姐、甚至情人,醫生亦可能對病人由憐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