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文友擅取病歷紀錄,反映病人私隱毫無保障。有精神科醫生批評,公立醫院電子病歷跨科通用,其他專科醫生也可以查閱病人的精神科病歷,並不恰當;聯合醫院行政總監陸志聰表示,醫生必須以個人密碼登入病人的電子檔案,系統會記錄登入資料,以便院方翻查,一旦發現異常情況,院方會跟進。
醫管局發言人表示,醫護人員只可出於執行職務、照顧病人或在配合服務運作情況下,查閱病人的病歷紀錄。聯合醫院行政總監陸志聰表示,醫管局有措施保護病人的病歷,包括醫生必須以個人密碼登入病人的電子檔案,系統會記錄登入資料,以便院方翻查。他指出,醫院會抽查系統,以防止醫護人員胡亂查閱病人資料。
搜大量病歷須審批
他表示,現時各醫院均規定,只有病人的主診醫生才可看病人病歷,主診醫生需在28日內診治過相關病人,若診治的日期超過28日,即不能無理由下翻查病人資料。若醫護要進行研究,搜集大量病歷,必須要經審批,查閱的資料亦受到限制,一些可識別病人身份的資料,如姓名、身份證號碼及住址等,均不會顯示。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