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學男教師戀上內地夜總會女招待員,男教師不滿拍拖不足一年,女友便要求買樓給她,忿然提出分手。女友上月來港,向教師勒索20萬元,更揚言擁有二人的性交照,若拿不到錢,會不惜一切,將性交照交給校長及學生,揭露二人關係。後因支票不兌現,她怒氣冲冲,親身到學校與教師理論,令事件曝光。
在犯人欄內飲泣
持內地護照來港的女被告徐成琼(32歲),昨由警車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她被控盜竊及勒索兩罪,暫時毋須答辯,提堂期間她不時在犯人欄內飲泣。
被告原在內地某夜總會從事招待員工作。控方指,事主X先生是一間中學的教師,事主去年11月下旬在深圳一間酒吧結識被告,成為情侶。至今年9月,兩人拍拖還不足一年,被告要求事主在內地買樓給她。事主拒絕,隨即提出分手。他其後在深圳遇襲。
控方續稱,被告於上月12日來港後,在油麻地志和街新聖地牙哥酒店內,勒索事主20萬元,指如事主拒絕付款,便聘打手打死事主,以及知會事主校長,讓校長知悉兩人關係。
被告要求事主在同日交出1萬元,其餘19萬元翌日交出,否則她會將兩人的性交照片交給校長及學生。事主先從銀行提取1萬元給被告,翌日再把兩張簽了面額分別為9萬及10萬元的支票交予被告。
兩支票無法兌現
不過,被告一直沒有交出性交照片,事主亦不能肯定是否有性交照片存在,他反覆思量後決定截票。
被告因支票不兌現,於本周一攜兩張「彈票」到事主任教的學校理論,與被告爭吵不休,校長報警。警員在被告身上搜出兩張彈票及一張寫給校長的字條。被告在字條自稱是事主的太太,要求校長找事主見她。被告向警方稱事主自願付款給她,而警方亦未找到二人的性交照。
控方昨反對保釋時指,被告並非本港居民,案情嚴重,擔心她會騷擾控方證人,又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21日再訊,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
辯方則指涉案的20萬元現金,是事主給被告買樓的首期,被告可提供1,000元保釋金,住在友人的廟街地址,每天到油麻地警署報到。由於她要先向懲教署取回手提電話聯絡友人,故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將保釋申請押後至今日處理,被告暫時還柙。
案件編號:KCCC68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