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藥房員非禮智障女候判

案件速遞
藥房員非禮智障女候判

【本報訊】藥房員工涉嫌在街上拐走12歲智障女童大肆非禮,他自辯竟稱,居港多年深受西方文化影響,也出於對女童的愛,為滿足她的愛情願望才撫摸她;又認為她早晚會給人撫胸,當作提早給她經驗,只是控方不理解他的道德思想及為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仲衡絕不認同被告的價值觀,認為他利用女童年幼及智障犯案,裁定兩項非禮罪成,還柙至下月9日判刑。
被告陳鏡清(58歲)被控於今年1月3日至4日,先後在屯門友愛邨的藥房及屯景大廈寓所,兩度非禮12歲輕度智障女童X,對X上下其手及吻其乳頭。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自79至90年有六次不同案底,他對裁決不感意外,也沒有求情。
案件編號:DCCC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