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姦醉娃拍性交片兩漢罪成

輪姦醉娃拍性交片兩漢罪成

【本報訊】21歲女客戶助理X小姐,應邀出席友人的生日派對時醉酒,指稱遭友人聯同當晚初相識的一對表兄弟,帶往時鐘酒店輪姦及拍下性交片段案,昨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退庭商議近5小時後,以大比數裁定首兩名被告強姦罪名成立,還柙至下月11日判刑,第三被告則無罪釋放。

《罪成》
次被告朱君煒被裁定強姦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無罪》
第三被告黎子健獲判強姦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第三被告無罪釋放

法官表明,輪姦案的刑期範疇大概8年,會索取女事主的事後創傷供詞。三名被告依次為初級會計師鄧兆峰(25歲,大學畢業)、售貨員朱君煒(24歲,中五學歷)及保險從業員黎子健(24歲)。第三被告為第二被告的表哥,獲裁定強姦罪名不成立。
首、次被告聞裁決後表現甚沮喪,第三被告聞判無罪則如釋重負,步出法庭頓時雙眼通紅,問身旁人士:「有冇辦法可以幫佢哋!」到庭支持的一班「兄弟」也情緒激動,部份更難忍男兒淚。
按X供稱,去年當兼職時認識首被告,去年8月25日晚,她應邀出席首被告一名女友人的生日派對,抵達中環一間的士高,並由首被告介紹認識另兩名被告。其間她飲過兩杯伏特加溝橙汁,感到有點醉意,返回座位睡着。
翌晨約4時,她迷糊間登上的士,被帶到銅鑼灣白沙道紫薇園時鐘酒店房間內。當她慢慢恢復意識時,赫然發覺自己赤裸身體,有人正與她性交,依稀聽到首被告說:「襟兄弟都算係咁啦!」其間,有人用手機拍下性交片段。其後她報警。警方從首被告的手機,還原三個已被刪除的片段,拍得當日情況。

指女事主自願玩4P

辯方則指,女事主當晚表現主動,周圍兜搭男士攬攬錫錫,跟三名被告有火辣身體接觸。又指女事主同意跟他們「開房」,自願玩「4P」,輪流性交,發出歡愉的呻吟聲,跟第三被告性交時,還替另兩被告口交。
案件編號:HCCC15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