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區重建局前董事許振文離職後夥生意拍檔,內部認購市建局與新世界發展的樓盤「泓都」多個單位作炒賣。在其中四個單位找到接貨買家後,二人涉透過新世界職員協助,銷毀四份原裝臨時買賣合約,改由接貨買家與發展商直接簽約,以省回印花稅496,600元。另為逃避替賣剩的單位「上會」,涉賄賂局方一名執行董事以圖「踢契」。兩人否認串謀詐騙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共五項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兩被告許振文及莫京儒,同為49歲。打扮斯文的許振文昨為逃避記者拍攝,派出6至7名彪形大漢在庭外,擋住記者走近,護送他離開。當許入𨋢後,兩名壯漢更以身體遮擋𨋢門,阻擋其他人進入。
由買家與發展商簽約
控方大律師鍾偉強昨開案指,許振文於88年加入市建局的前身土地發展公司任經理,02年離職時,升任至規格及合約董事。許在任期間,市建局已展開堅尼地城的泓都項目,並指定由新世界負責建築及出售單位。泓都於05年1月7日進行內部認購,許聯同生意拍檔莫京儒以公司名義購入24個單位作炒賣。兩人同日透過地產經紀售出其中四個單位,四名接貨買家除支付樓價322至495萬元外,其中三人亦向兩被告名下公司付了17.7至22.2萬元差價,合共576,092元。
兩被告出售四個單位後,透過新世界職員協助,銷毀四份原裝臨時買賣合約,由接貨買家與發展商直接簽約,以省回一手買家須付的496,600元印花稅。至05年11月,單位交易期將屆滿,兩被告手上還剩9個單位,許不想替單位上會,便找市建局執行董事林筱魯幫忙,問林可否助他踢契,答應事後給他利益,林無理會。許稍後再聯絡市建局外籍總經理Butt,以求取得局方有關簽約買賣物業的法律意見但亦遭拒。
林其後於11月28日兩度偷錄他與許的電話對話。許在電話中表示,如林肯幫忙,他可於林離職後聘用他任園景顧問,負責大型項目,遭林拒絕。兩被告今年1月被廉署拘捕檢控。
案件編號:DCCC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