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煙漢大戰醫院保安

叼煙漢大戰醫院保安

【本報訊】一名煙民昨在屯門醫院叼着一支未燃點香煙,遭保安員相勸時,雙方發生言語衝突,繼而扭作一團,結果兩敗俱傷。警員調查後兩人同涉打架被捕,事後獲送院檢治療。
屯門醫院位於青松觀路23號,昨中午12時,46歲姓麥男子陪同女友到醫院覆診,其間他步出特別大樓對開露天停車場等候時,將一支未有燃點香煙叼在口中。現場消息稱,一名29歲姓李保安員見狀,懷疑麥在醫院範圍內吸煙規勸,雙方言語間有衝突,兩人一言不合扭打起來。

香煙未燃點不違例

衞生署控煙辦公室發言人指出,在禁煙區內用口叼着未燃點香煙並無觸犯法例。根據法例,任何人不得在醫院範圍內吸煙或攜帶燃點着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判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