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灣仔區區議員李繼雄(圖)涉嫌在去年選舉期間,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少報兩名議員助理替其競選拉票的工時百分比,只就兩人薪酬申領共5,120元,被控一項選舉舞弊行為罪名,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李繼雄(58歲)本身任職理財策劃師。控方指,區議員一般營運開支及競選開支須分開申領。惟被告於去年10至12月間,委派兩名議員助理替其助選活動拉票,佔去兩人正常區議會職務的八成工作時間,卻向灣仔區議會秘書處申報,指兩人八成或以上工作時間處理區議會職務,成功就兩人兩個月薪金及其他開支,申索得逾3.5萬元。被告又同時虛報兩名助理只有兩成時間處理選舉事務,就兩人的薪金申請共5,120元。
案件編號:ESCC397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