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離婚書 - 李碧華

真假離婚書 - 李碧華

東北哈爾濱、大連等地的民政局,紛紛出現來辦離婚手續的夫婦──花個十六塊錢「假離婚」。
「假離婚」也有它的目的。像流亡海外的泰國前首相他信,近日在香港的泰國領事館,與愛妻樸乍曼辦手續,結束三十二年婚姻。據報導,疑為保數十億財產出此奇招。他信的入境簽證遭英國撤回,「離婚」後樸乍曼可再申請簽證,也可返泰打逃稅官司,並靈活處理名下資產。一紙離婚書,只是基於實際需要,簡單而言,為了「錢」。
原來東北老夫老妻鬧離婚,也是為了「錢」。一位哈爾濱退休中學教師,她已六十七歲,逼不得已與老伴辦手續去。夫妻二人身體不好,退休金用來支付醫藥費。天氣寒冷得開暖氣,由於學校規定,只給男職工和離婚的女職工報銷暖氣費,為了省回每年人民幣3,600元的開支,不少夫妻出此下策。說來有點悲涼。
離婚,不管真假,有輕於鴻毛,有重於泰山。數十億和3,600相比,你說哪個值?都「為勢所逼」吧。
由此聯想到中國一波一波的運動鬥爭。每回,總有受到政治衝擊的有情人,被勸諭被威逼,與階級敵人離婚「劃清界線」。有的無奈屈從,有的至死不渝。患難情鴛,連「假」也不肯裝。活到今天,白髮蒼蒼的老伴回首前塵,猶帶幾分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