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交通主任涉嫌連日來於輕鐵站內非禮同一名女學生,用手或下體觸碰該名女童,女童不甘受辱向校內社工投訴。警方派員埋伏,終於將企圖再次下手的交通主任拘捕。交通主任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8日,等候警方進行認人手續,以及調查他有否涉及同類案件。
任職港鐵營運組巴士交通主任的被告梁發凌(48歲),被控於本月11至18日,在屯門良運街建生輕鐵站非禮一名13歲女童,及在11月21日在同一站內遊蕩,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
遭手或陽具碰觸
控方指,被告83年有非禮案底,被判罰款500元。本案受害女童每朝都會在涉案輕鐵站乘車上學,在案發期間其中6日內,她都感到遭被告用手或陽具碰觸。被告在本月21日企圖犯案時遭埋伏警員拘捕。由於被告經常在輕鐵站出現,或會遇到事主,故控方反對保釋。辯方則指被告通常在寫字樓工作,裁判官最終准被告以3萬元保釋。
案件編號:TMCC46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