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女子指控繼母霸佔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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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指控繼母霸佔物業

【本報訊】中年女子將所持的兩個物業讓給曾任牙醫的父親使用,直至父親在今年中死後,女兒要求收回物業,但指亡父的第二任妻子霸佔。女子昨入稟高院,要求繼母交出單位。繼母卻稱,亡夫立下遺囑,將物業留給她。
原告張碧雯(49歲),被告為其已故父親張杰(81歲)的代表。張在入稟狀指,涉案位於旺角華美大廈及長沙灣青山道的兩個物業,屬原告所有,她只是容許父親使用。
年約30多歲、張杰的第二任妻子李運英昨稱,物業分別用作時鐘酒店及張杰的牙醫診所,張杰以前妻鄭麗梅名義持有,而鄭在91年將物業轉到原告名下。
案件編號:HCA23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