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輕度智障女生偕母同往外婆家吃晚飯,堅持在公園玩,但其母竟獨留女兒在街上,先行上樓,結果女兒疑遭一名五旬藥房員工拐走,帶回藥房及帶返家淫辱。母親遍尋女兒不獲,半夜報警。至早上女兒自行返校,向母訴說被侵犯。藥房員工否認兩項非禮罪,昨在區域法院受審。
公園玩耍 徹夜未歸
被告陳鏡清(58歲)被控於今年1月3至4日,先後在屯門友愛邨的藥房及屯景大廈住所,兩度非禮12歲輕度智障女生X。
控方昨指,X於今年1月3日由母親帶往外婆家吃晚飯途中,嚷着要到公園玩。其母便先上樓。惟她之後徹夜未歸,其母報警。X在1月4日早上,在學校旅行集合地方出現,社工通知其母。X說遭被告在藥房及寓所摸胸及摸下體,被告又要求拍照,但她拒絕。母親帶X找被告理論,後報警將他拘捕。被告向警承認,曾對X上下其手及吻她乳頭。
案件編號:DCCC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