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賣淫集團公然在《東方日報》刊登廣告,以機票食宿全包作招徠,利誘年輕女子到海外做公關,進行性交易賺快錢。警方派出多名警花喬裝成應徵者,刺探詳情,然後伺機拘捕集團成員。其中一名涉案中間人昨於區域法院受審,兩名智勇雙全的警花出庭作供頂證。記者:楊家樂
現年34歲的男被告羅偉幹,報稱分析員,涉於去年1月至6月間,企圖安排兩名放蛇女警到日本當娼妓,被控兩項導致他人賣淫罪,以及兩項販賣他人離港的交替控罪。
庭上表現各異
被告否認控罪,控方遂先後傳召案中兩名放蛇女警李綺雯及鄭芷茵出庭作供。庭上所見,兩名警花外貌端莊,骨肉勻稱,面對辯方盤問亦對答如流。而兩人表現亦各自各精采,李作供時充滿自信,神態堅定;鄭則笑容可掬,又不時將指頭放在嘴唇上,一臉天真爛漫,更在庭外大方讓記者拍照。
根據控方案情指出,06年12月至07年6月間,《東方日報》上出現一則廣告,內容為「海外短期快錢日本英國台灣PR安全保密可包機票食宿多年信譽」,並列明聯絡電話。
去年1月9日,隸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李綺雯按上司指示,假扮應徵者撥通廣告上的電話,被告接聽,詢問李有否做過公關小姐,又建議她可前往日本工作,「賺多啲,舒服啲」,並謂「最緊要你知道自己過去做乜」。
被告其後以「睇吓你得唔得」為由,相約李於三日後前往旺角朗豪坊美食廣場會面,甫見面被告便指李「一個月搵幾萬蚊冇問題」,會安排她到日本東京千葉縣,在一間由華人經營的酒吧工作,又向她展示多張當地酒吧及宿舍的照片。
介紹費13000元
被告續指,若陪客人飲酒、唱歌及外出兩小時,可獲1,400港元,過夜則可賺2,300元,又強調顧客多是日本人,只需與他們洗澡、口交及性交。被告聲稱不會收取佣金,但會收取介紹費13,000元及每月住宿費2,000元。李假裝需時考慮,並無答應。
警方同年3月派出另一警花鄭芷茵聯絡被告,並再相約於朗豪坊見面聽被告簡介工作性質。到5月30日,鄭假裝接受工作,被告同日帶她前往旺角一間旅行社,由鄭自費付款訂購6月12日前往日本的機票。
教導瞞騙海關
原定出發的前一天,被告約鄭到紅磡黃埔花園外,將一些避孕丸、潤滑劑及一份於必要時用作瞞騙海關的旅遊資料交給她。鄭見時機成熟,脫下腕錶作為暗號,埋伏探員見狀,即上前拘捕被告。聆訊今續。案件編號:DCCC646/08
警花破海外賣淫案示意圖
特稿:淫媒落嘴頭 讚日本客斯文
各行各業為了爭生意,紛紛以加強服務作招徠,原來連淫媒業也不例外。根據昨日證供,犯罪集團為了誘使女子越洋賣淫,不惜向應徵者提供一條龍服務,中間人更是落足嘴頭進行游說。
控方證供指出,犯罪集團聲稱會帶領應徵者到旅行社購買機票,或者代為訂購。當應徵者到達當地,會有接待員帶應徵者到工作場所,並提供可供煮食的宿舍。至於收入,應徵者可自行保管,但為免失竊,集團可安排儲蓄及滙款服務。
「有陣時會唔戴套」
此外,被告羅偉幹在電話中,已細心向應徵的警花力陳到海外任職公關的利弊。到見面時強調本港色情業已遭內地女子攻陷,很多香港、澳門及台灣女子已轉戰外地,建議她們仿效。被告又謂日本顧客非常斯文,「唔會口爆或者後面做」,性變態的生意大多由日本當地女子包辦,並指「啲客搵女仔好似搵女朋友咁」,但提醒她們「所以有陣時會唔戴套」。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