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畢業 曾任編輯<br>警花放蛇案:賣淫黨中間人囚三年

嶺大畢業 曾任編輯
警花放蛇案:賣淫黨中間人囚三年

【本報訊】警方留意到犯罪集團利用報章作平台,刊登招募越洋女公關的廣告,派出警花喬裝成應徵者,成功誘捕多名中間人。其中一名擁有大學程度的男被告,與放蛇警花見面過程中落足嘴頭,鼓勵她們到日本賣淫,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販賣他人離港罪名成立,重囚三年。 記者:楊家樂

暫委法官馬保華昨日裁決指,報稱分析員的35歲男被告羅偉幹雖被控以兩項導致他人賣淫罪,但由於是兩名放蛇警花主動約見被告,他只是安排工作,法律上並不構成促致賣淫的定義,故這兩項罪名不成立。不過,另外兩項販賣他人離港的交替控罪則罪名成立,詳細的裁決理由將於下周五才作交代。

其他被告等候聆訊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畢業於嶺南大學中文系,其後曾擔任編輯等工作,04年結婚,妻子負責打理家務。辯方續指,被告的父母健在,惟母親患有精神分裂逾20年,須定期覆診甚至留院,被告要照顧母親,希望法庭鑑於案件不涉欺詐成份,規模不算大,酌情輕判。法官最後仍重判被告入獄三年。
資料顯示,警方於去年1月至6月間,派出五名女警假扮成應徵者,聯絡涉嫌淫媒中間人,拘捕至少四女一男,包括本案被告。據了解,其他被告正等候聆訊。
根據控方案情,06年12月至07年6月間,《東方日報》上出現一則招募越洋女公關的廣告。兩名警花獲上司委派,先後按廣告指示聯絡被告,並相約見面。
其間被告游說她們到日本東京千葉縣的酒吧工作,只需與日本客人洗澡、口交及性交,月入可達三至四萬元。後來警花假裝接受工作,在被告陪同下自費訂購機票,再相約見面交收避孕丸及潤滑劑等物,此時被告遭埋伏探員拘捕。
案件編號:DCCC6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