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位於荔枝角月輪街4號的電盈電話機樓,20多年來靠地政總署批出「短期同意書」把部份樓層改作寫字樓。惟規劃署今年初始揭發,八成樓層竟都已改成寫字樓,地政總署明知電盈違規仍批同意書,變相令庫房損失以億元計的補地價。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地政總署把關不力,累庫房損失。 記者:黃偉駿
樓高14層的荔枝角電話機樓,早前被規劃署巡查時揭發有12層改作寫字樓,全部沒有獲城規會的規劃許可,部份寫字樓甚至連地政總署的短期同意書也沒有。地政總署於今年6月底停止再向電盈發出短期同意書,並要求對方先向城規會申請,但同時又收了電盈預繳未來一年的短期同意費,容許電盈暫時繼續做寫字樓。
電盈其後向城規會正式申請,規劃署在7月18日城規會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曾反對,原因是有違上址是用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的規劃原意。電盈於本月7日再申請,將機樓13樓逾6,500平方呎改作寫字樓,在規劃署支持下,獲小組開綠燈,理由是申請改變用途的面積,只佔整幢大樓面積約2.25%。
電盈20多年前向政府補地價把上址用作機樓,金額遠低於商業用途,但電盈一直用作寫字樓,變相令庫房損失以億元計。有城規會成員表示,上址物業內任何單位若改作商業寫字樓,須先向城規會申請豁免,但若太多樓層做了寫字樓,例如超過總樓面面積50%,城規會便會考慮要改變上址的土地用途,「如果層層都係寫字樓,咁不如變商業用地,要電盈補番地價。」
地政總署規劃署卸責
地政總署與規劃署在接受記者查詢時互相卸責。地政總署拒絕透露突然不再批出「同意書」的原因及涉及的寫字樓面積有多少。規劃署則指,現有法例下該署對違規個案沒有執法權,又指業主已向城規會提交申請,並向地政總署預繳至明年6月的同意費。
城規會成員質疑,地政總署一直在黑箱作業,沒理由批准電盈違反土地規劃,「電盈每次申請少少地方改做寫字樓,等大家唔多覺,跟住又將大部份地方都改埋。」規劃署則是無牙老虎,明知違規竟無執法權。電盈表示,上址一切用途依足規定及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