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中,最主要的角色,是採取軍法審判的八名叛亂犯被告,分別是: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姚嘉文、張俊宏、林弘宣、呂秀蓮、陳菊。這八人除了林弘宣外,都在民進黨成立後擔任要角。呂秀蓮當了八年副總統,陳菊是現任高雄市長。
為八人擔任義務辯護律師的,共十五人,其中在日後從政並在不同程度掌握權力的,有陳水扁、謝長廷、尤清、蘇貞昌、江鵬堅、張俊雄等。
美麗島大審後,我主編的《七十年代》月刊,曾在一九八○年出版一本《高雄事件真相》的書,對美麗島事件和審判,作了以當時來說最詳細的記錄。十多年後的一九九七年一月,呂秀蓮出版了《重審美麗島》一書,更是巨細無遺並輔以親身感受,敍述了整個過程。兩本詳細記述,都看不到美麗島受刑人或辯護律師有顯著的台獨意識與反共意識。事實上,控方還指黃信介曾透過一名台灣人與中共政協副秘書長(實際上是對台工作負責人)楊斯德有所聯繫。黃信介在辯護中還說「台灣獨立卑鄙又缺乏民族性」。
據我的認識,美麗島及所有從事黨外運動的人士,唯一目標就是爭取民主,爭取台灣人當家作主的權利,反對國民黨的專權統治。我當時曾憑着與中共的關係,為一些台灣民主人士與中共取得一些聯繫。中共基於反國民黨的立場,對這些黨外人士也予接待、交談。
其後,民進黨在台灣崛起,我一直認為民主是他們努力的目標,至於台獨,只不過是以台灣人意識來爭取民主的手段。不過,在陳水扁攀上最高權力之後的發展,卻顯示民主已被當作手段,是分裂族群與實現台獨的手段,其後,民主更被當作個人與家屬貪污斂財的手段,美麗島的理想與情操,都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