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與妻離婚三年的中年漢,仍寄住前妻天水圍寓所。一日,他遭子女吵醒未能再入睡,與前妻口角,以菜刀斬傷前妻、前外母及13歲長子,以外母前額六厘米割傷最嚴重。區域法院法官陳慶偉昨指,被告嫌外母多事又麻煩,將不滿發洩在她身上,實在沒有必要,就被告三項傷人罪名,判囚16個月。
現年45歲被告陳值輝為油漆工人,曾有兩次傷人案底,報告指他容易衝動,做事不顧後果。被告與妻子於05年離婚,被告遷出天水圍寓所讓妻子和一對子女居住。案發於今年7月25日,被斬傷的13歲長子為前妻與被告婚前誕下的兒子。
案件編號:DCCC7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