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印傭違例 官籲檢控僱主

案件速遞
印傭違例 官籲檢控僱主

【本報訊】印傭涉嫌沒有在合約訂明的地點工作,被控違反逗留條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閱畢案情後,認為涉案印傭不會主動犯案,質疑警方不先檢控僱主是非常「荒謬」,又同情已失去工作兼全副身家僅餘100元的印傭為了留港候訊,每日要花25元租用床位,令控方緊急向律政司提取法律意見,並由感化官跟進印傭住宿。
被告KrisnawatiTatik(30歲),被指於今年7月至9月期間,在黃大仙一個單位內工作,違反逗留條件。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74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