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欺詐集團循不同渠道,獲得逾12萬名市民個人資料,然後冒充信用卡卡主補領新卡,繼而購物轉售圖利。涉案兩名男子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暫委法官沈小民昨日指本案雖僅牽涉四張信用卡,但被告藏有大量市民私隱資料,潛在損失難以估計,故重判兩人監禁三年。
簽賬53次花費8萬餘
報稱水貨客的首被告植耀輝(37歲)及任職銷售經理的次被告唐源泰(39歲),承認於06年3至4月間,使用四張以詐騙手段取得的補發信用卡簽賬53次,共消費82,201元,然後購物轉售套現。兩被告已全數向銀行償還涉款。惟法官指出,雖然被告只是成功補領四張信用卡,鑑於他們坐擁12萬名市民私隱資料,不排除可全數用作非法勾當,罪行嚴重。
案件編號:DCCC2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