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香港的清潔阿嬸也成為奧巴馬的fan士,這位美國總統,已經不止是名人,也不止偶像,而成為世界品牌。
追捧品牌,是非理性的消費行為,想到冰淇淋,馬上想到哈根達斯;想起咖啡,就是星巴克。為什麼一樣產品,可以成為國際品牌呢?德國學者李華德說:「品牌不止是要你買他的貨品,而且創造了一個遐想的世界,令顧客認同而嚮往,而與這個世界代表的價值觀,建立感情的關係。」
三個月之前,奧巴馬只是一名參議員,今日卻成為品牌,這個人能勾起全球的遐想(fascination),因為奧巴馬一勝選,馬上把華盛頓和林肯這兩位君子總統拉扯進來,由於強大的西方新聞機構──也就是中國文人深惡痛絕的「大美國主義話語權」,奧巴馬短短三月,就把自己重新鑄造為一套價值觀的核心:自由、人權、公正,觸動人的情感,奧巴馬就變成了國際品牌(globalbrand)。
就像法國紅酒,令人聯想高貴和誠信;LV手袋,令人聯想優雅和典麗,甚至麥當勞,明明是快餐,因為一句口號:I'mLovingIt,其中有一個「愛」字,麥當勞成為愛的價值觀代言人,在全世界,與青少年和兒童建立了感情關係(emotionalties)。
支持奧巴馬,許多人只訴諸情感,但奧巴馬有本事與世人建立情感的紐帶,因為你會認同他隱隱代表的一切,從華盛頓和林肯開始,人權宣言,黑奴解放,這是善良的人追求的美好事物,奧巴馬品牌,像LV和麥當勞,贏得了全世界。
在地球另一方,也有人嫉恨得咬牙切齒的。即使奧巴馬是一個販賣空想的吹水匠,但三個月之間他擁有億萬信眾,這不僅是他的本事,也是因為華盛頓和林肯歷久不衰的光輝。
想模仿美國,也口口聲聲要打造自己的「品牌」的人,在眼紅的同時,不妨想一想,自己的「三千年燦爛文化」,殘剩至今,有什麼能與華盛頓相比的價值觀拿得上桌面,在全世界,跟奧巴馬競爭?請注意!是價值(values),不是價格(prices),是足以令普世含淚而激情嚮往的一套信仰。
如果沒有,那麼只有靠邊站,繼續翻版LV和仿摹Prada好了。就像南京的一條山寨街,把麥當勞、家鄉雞的圖徽東改一筆,西改一個字母,就變成了「景點」,奧巴馬是品牌,往皮膚塗一層鍋灰,也能仿造的,人家是華盛頓和林肯,你一直摸上去,只摸到老毛、朱元璋、秦始皇,又怎怪得奧巴馬是世界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