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一對有輕度智障、分別7歲及5歲的小姊弟,因肚餓想買早餐,大門卻鎖上,兩姊弟竟沿水渠從34樓寓所爬至28樓及25樓,幸有街坊及時發現,其母直至管理處通知才知該對「小蜘蛛俠」已爬出寓所。她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虐兒罪,准保釋候判。
無業被告盧婦(27歲),承認於今年6月21日在天水圍天逸邨單位疏忽照顧一對子女,令兩人受到不必要傷害。辯方指被告案發當日早上起身後開窗晾衫,貪方便才沒有鎖上窗戶,兩姊弟已獲社署安排入住院舍,望能輕判被告。裁判官施萬德將判刑押後至本月25日,待索閱被告的感化官報告。
案情指兩姊弟住在上址34樓,案發時其父離家上班,僅餘母親與小姊弟。28樓一名住客首先發現涉案姊姊在其寓所對開水渠攀爬,弟弟其後爬進25樓一單位廚房,兩人送院後證實四肢受傷。
案件編號:TMCC43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