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建議將暫停徵收外傭稅的期限延長至五年,根據安排,外傭僱主可在2013年7月免稅期結束前,提早與外傭續新約,便可享盡83個月免稅期,扣除提早解約的外傭機票、行政費用及一個月代通知金後,僱主最多可節省約2.7萬元。
得成僱傭中心董事總經理廖翠蘭指出,根據新安排,若僱主今年8月與外傭簽約,至2013年7月底免稅期結束前,可與外傭提前解約,然後再續新約至2015年7月底,有關僱主便可享盡83個月免稅期,以每月400元徵款計算,即33,200元。
節省最多約2.7萬元
不過,僱主與外傭提前解除合約時,需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3,480元、來回機票(以菲律賓為例約2,000元)、外傭代理中介費及簽證費1,000元。換言之,在政府新政策下,扣除上述開支,外傭僱主最多可節省26,720元。廖稱,在金融海嘯衝擊下,政府的措施無疑有正面作用,「但最好係永久終止外傭稅,咁就一勞永逸。」
多個外傭僱主團體對政府只肯延長暫停徵收外傭稅期限感到不滿,堅決要求政府永久撤銷外傭徵費。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批評,資助僱員再培訓經費的責任應由輸入大量外勞的僱主負擔,政府不應將此責任推卸在外傭僱主身上,「我哋所有外傭僱主態度一致,唔好再將責任推卸我哋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