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補習教師利用胞弟的學生證,進入城市大學的電腦室,偷去學生留下的iPod。該補習教師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求情指已自毀前途,對於勞煩法庭利用資源審案更感內疚,非常後悔。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最終輕判他罰款1,000元及賠償物主1,980元。
曾任職房屋委員會合約收樓主任的被告林耀倫(30歲),今年9月5日利用胞弟已報失的學生證,進入九龍塘香港城市大學2樓電腦室,偷去一名陳姓男生的iPod。警方根據校方紀錄,向被告胞弟問話,證實他當時身在香港仔。警方最後拘捕被告,他承認犯事,又稱因內疚,已把涉案學生證及iPod丟掉。
案件編號:KTCC734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