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萬粒減肥藥 牙醫稱自用

藏萬粒減肥藥 牙醫稱自用

【本報訊】年輕牙醫聲稱因為暴肥,由14年前的120磅,增至現時240磅,遭拍拖14年的女友嫌棄,提出分手。他自始矢志減肥,以兩萬元購入1.75萬粒減肥藥,衞生署接獲投訴調查。

被判罰1.2萬元

牙醫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三項藏毒罪,被判罰1.2萬元。辯方求情稱,被告莫穎頎(33歲)與女友分手後決心減肥才犯案,又指餘下的藥物早已遺失,惟裁判官對被告買藥自用存疑。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1月至2月21日,向三間藥廠買入1.75萬粒內含「α-α-二甲基苯乙基胺」的減肥藥。衞生署今年4月8日帶同藥劑師抵達被告在將軍澳中心的牙科醫務所調查,但沒搜出藥物。被告其後向衞生署表示買藥自用。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藥物教育資源中心教育總監崔俊明表示,涉案藥物簡稱「芬特明」,可憑西醫處方購買,但芬特明會影響中樞神經。香港牙醫學會會長梁世民指,牙醫有權使用大部份精神科藥物,但病人只可在牙醫面前服用。
案件編號:KTCC35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