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中年廚師因被指擅取鹽糖樽,與同事發生激烈爭執,其間用一把14吋長菜刀,猛劈同事頸項三下,令他受傷倒地,送院後需縫上34針。涉案廚師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還柙至12月3日判刑。
待索精神報告
現年52歲被告黃朗彬,任職廚師,控罪指他於今年6月23日,在中環勵精中心的金譽海鮮酒家內,惡意令45歲男子陳倫波身體受傷。
辯方求情指被告情緒受困擾,受到刺激才會幹出與平日性格不符的行為。法官邱智立索取其精神報告及事主的醫療報告才判刑。
案情指,被告在涉案酒樓負責燒味部,事主與另兩名廚師在廚房工作。案發日晚上9時半,事主發現有人未得其批准,擅自將幾個鹽糖樽取走,而事主推測是由被告取去,於是走到燒味部投訴被告。兩人發生激烈爭執,被告用一把14吋長菜刀,劈向事主左邊頸項三下,事主慘叫倒地,頸部淌血。有同事將被告制服奪回菜刀,事件報警處理。
傷口縫了34針
警方到場將被告拘捕,警誡下被告說事主不斷責罵他,挑釁他,他才一時衝動斬人。而事主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傷口縫上34針,留醫4天。據悉,事主遇襲後左手再不能拾重物。
案件編號:DCCC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