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酒樓部長花去畢生積蓄,以5萬元購入深水埗唐樓僭建天台屋單位與女友同住。後業主收樓,二人未獲分毫賠償。部長到唐樓地下執拾私人物品時用菜刀襲擊保安員,又淋天拿水,揚言會引爆石油氣樽,女友則揮拳襲警。兩人昨承認4項控罪,部長判監1年,女友則判監80日。
不滿收樓無賠償
兩名被告分別是羅連鳳(49歲)及其任酒樓部長的男友鄧健文(48歲),鄧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普通襲擊、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刑事毀壞三項控罪,羅則承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求情時指鄧花盡積蓄買入天台屋,卻未獲分文賠償才犯案。法官批評兩人不應用激烈行動發洩不滿,令其他人受驚。
涉案唐樓位於深水埗元州街,因天台有多間僭建屋,業主向法院申請收樓。其後,業主將居民家當存放地下一個吉舖。至今年4月3日,鄧健文偕女友返吉舖取回私人物品時,突然拉下鐵閘,用菜刀刀背打保安腳部,又將天拿水淋在自己身上,揚言「乜都冇晒,大家攬住一齊死啦」,又揚言引爆石油氣樽。經談判專家游說,他自願離開單位,但女友離開時,揮拳打了女警胸部兩下。
案件編號:DCCC4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