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婚印傭因工作表現差勁,上月底遭八旬僱主解僱。她心生不忿,報假案指稱遭老翁在家中強姦,並聲稱下體受創。印傭被送院檢驗發現並無受傷,才向警方供出為「博」賠償誣告前僱主。她被控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員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指其罪行嚴重,令無辜的人受辱,須判處入獄四個月。
被告AminahNasrunSiti(31歲),任職家庭傭工。控罪指她於今年11月1日,在灣仔警署作出虛假的陳述,向警方報稱於今年10月25日午夜被張之龍(83歲)強姦。辯方求情稱,被告因遷怒前僱主才愚蠢犯案,希望輕判。
案件編號:ESCC516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