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灣命案 機師改控傷人罪<br>五被告僅餘工程師被控謀殺

大浪灣命案 機師改控傷人罪
五被告僅餘工程師被控謀殺

【本報訊】中秋迎月夜大浪灣村兇殺案,繼早前無綫編導與另兩名被告因控方證據不足獲撤銷控罪後,另外四人包括國泰機師等,昨被改控一項蓄意傷人罪,各人獲准以現金10萬元及人事擔保保釋外出,但不准進入案發地點500米至兩公里的範圍內。餘下一名工程師因被閉路電視拍到襲擊死者,仍被控謀殺。案件押後至12月5日進行初級偵訊。 記者:蔡曉楓

案中五名被告分別為國泰航空飛機師陳永輝(33歲),已任職國泰10年;任職文員的黃思豪(34歲);於案發現場開設滑浪店、洋名Nelson的滑水教練周繼強(36歲);電器技工顏新志(48歲),以及仍被控謀殺的工程師顏力光(45歲)。五人昨在庭上表現平靜,四名獲准保釋的被告由親友陪同離開法院。他們原被控於9月13日,在港島宏貝道大浪灣村2B號外,與其他在逃人士謀殺男子梁志榮(36歲)。

閉路電視拍襲擊經過

控方昨指,根據案發地點的閉路電視錄影帶,被告顏力光用蜜糖樽從後襲擊死者,而死者的致命傷在後腦及頸項,故仍控告顏謀殺,其餘四人全改控蓄意傷人罪。
辯方昨替四名獲改控蓄意傷人罪的被告申請保釋時稱,被告陳永輝在國泰航空任副機長,其妻亦於國泰工作;被告黃思豪一直在放無薪假期;被告周繼強的滑浪店,於事件後不獲續租;被告顏新志則在認人手續中未被認出。
四人昨獲准以現金10萬元及人事擔保保釋外出,首三人不准進入案發地點兩公里範圍內,顏新志則因是大浪灣村居民,可走近至500米外。

死者梁志榮於中秋迎月夜遭人用蜜糖樽從後襲擊致命。

音樂聲浪掀雙方打鬥

據了解,案發日晚上11時半,死者與友人在大浪灣燒烤場燒烤,而涉案被告一幫人等則在滑浪店外飲酒。疑因滑浪店傳出的音樂聲量太大,雙方起爭執並發生打鬥。其後死者離開燒烤場時,突遭人從後用硬物襲擊後腦及頸項,以致嚴重出血。有目擊者報警,警方到場發現死者躺在血泊中,其他人則逃去無蹤。
案件編號:ESCC4415,4423,4505/08

工程師顏力光續被控謀殺罪,須還柙至下月5日再訊。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