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之戰:"Notblackenough"是奧巴馬取勝之道 - 盧峯

白宮之戰:"Notblackenough"是奧巴馬取勝之道 - 盧峯

芝加哥是一個黑白分明的城市。
說它黑白分明是因為這個城市的黑人白人社區分隔的清清楚楚。曾經有一段時間,芝加哥的法律規定黑人不能在城市的西部、北部擁有房屋,所以黑人被逼聚居在城市的南部,白人及亞裔移民則居住在西部、北部。坐芝加哥的高架鐵路系統往南走的路,過了Sox-35th站以後,全個車廂便只剩下黑人,看不到白人或其他膚色的人。

走共融道路淡化種族界限

黑人在這樣的城市從政有兩條路可以選擇。其一是全面融入黑人社區,成為這個弱勢社群的代言人。若果參選的選區以黑人為主,勝算將會非常高,其二是走種族共融的道路,同時爭取不同種族選民的支持,不把自己規限為黑人的代言人。
第一條路比較容易走,只要得到黑人社區的大老及團體支持,當選州議員或國會眾議員不會太難,連任也有保證。不過這條路走不遠,走不出黑人社區,更不要說成為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政治人物。
第二條路不好走,很容易兩面不討好。要知道黑人與白人之間的嫌隙由來已久,不少白人視黑人為懶惰、無紀律、撩事鬥非的一群;黑人則認為白人傲慢、無禮、欺壓弱勢。從政者要同時爭取這兩堆互不信任的選民實在非常困難。民權領袖杰克遜牧師(JesseJackson)曾在這方面努力,但他作為黑人權利捍衞者的形象太鮮明,很多白人特別是藍領階層及一般上班族對他都有戒心,最終他未能跨越種族的障礙,成為全國性的政治領袖。
奧巴馬同樣選擇了第二條路,但他比杰克遜成功得多。從一開始他就沒有刻意把自己打扮成黑人民權領袖,沒有刻意成為黑人的代言人;反而着意淡化種族界限及色彩,爭取其他種族特別是白人的支持。當然,奧巴馬比杰克遜成功跟他的個人因素有關,特別是他的學歷及背景。對絕大部份美國人包括白人來說,哥倫比亞大學、哈佛法學院畢業的奧巴馬肯定是個認真學習,有能力、有學識的人;他的專業律師身份也較容易贏得尊重。可以說,奧巴馬這份優越的履歷表令他比其他黑人政治領袖更容易打入主流政治圈,更容易得到白人選民的認同。

非一般背景打破白人心防

不過,選擇共識的道路是有代價的。一些黑人權利至上的團體及領袖對這樣的人往往有微言及懷疑。奧巴馬在以往的選舉中曾被一些芝加哥的黑人領袖批評他"notblackenough"(唔夠黑);有些甚至指他是白人的傀儡,削弱黑人的力量。2000年他競選眾議員落敗,關鍵原因就是對手大力批評他"notblackenough",對爭取黑人權益不夠投入,令他失去大量黑人選票。
當奧巴馬去年宣佈參選總統時,不管美國國內或國外的政治觀察家都認為他只是陪跑分子,認為美國選民特別是白人還未準備好接受一位黑人總統,人數眾多的白人男性選民肯定不會投票給他。但奧巴馬"JustoneAmerica"的共融主義,奧巴馬的非一般背景原來已慢慢打破這樣的心防,原來已令他成為一個所有選民包括白人男性選民都願意考慮的選擇。試想想要不是這樣,他怎麼可能持續領先麥凱恩,甚至在共和黨的票倉也有力爭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