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訊四圍炳:共享創意能成氣候嗎? - 侯聯貴

傳訊四圍炳:共享創意能成氣候嗎? - 侯聯貴

香港共享創意(CreativeCommons)剛於周前在香港成立,有關方面將「共享創意」的概念引進香港,並將本港版權法作適當修訂,方便一些作者以「保留部份版權」(somerightsreserved)取代傳統的「保留全部版權」(allrightsreserved),相信有助鼓勵作者無償分享作品,刺激更多的創作。

有關報道屈指可數

當全世界焦點集中在這場金融海嘯,有些人正為股市大跌發愁,亦有人靜候入市良機,財金官員卻說要尋找甚麼「經濟機遇」,空氣中瀰漫着濃烈的銅臭氣息的此際,香港有人願意舉辦一些「唔講錢」的活動,推廣無償分享的人文價值,實在值得鼓舞,也證明被認為是以「中環價值」為「核心價值」的香港,有心人大有人在。
香港人是否接受共享創意的概念?我們暫時不得而知。不過,傳媒對此課題似乎不太感到興趣。綜觀主辦當局數天舉行的活動,有大學講座,有文藝表演,但傳媒的報道屈指可數,有的都只是簡簡單單的普通報道,沒有深入探討,市民對所謂「共享創意」沒有太大印象。有關方面若要將之搞起,令公眾有更深入的認識,長路遙遙。筆者不希望見到這個議題只淪為文化知識分子的小眾玩意,這樣便會失去共享創意的基本價值。

商業機構支持重要

好了,我們有了共享創意的基建和法律,那麼問題就完結了嗎?還未算。誠如來港主辦成立典禮的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律學院LawrenceLessig教授所言,現有的版權法有需要因應科技的發展而作出大幅修改,商業機構給予的支持也十分重要。
他甚至建議各國按其版權產品所佔的份量撥出某百分比的國民生產值,分配予各演藝人,令影音版權產品也可以自由共享和再創作,讓業餘人士也可以加入創意工業的行列。
共享創意的概念,與互聯網的崛起有關;與互聯網這個全球網絡一樣,共享創意像成為一種普世價值,有世界大同的觀念。不過,筆者不禁要問,文化因素會起甚麼的作用?帶有強烈美式價值的共享創意,能否在中國落地生根?
對於共享創意,香港人只是個享受人家成果的消費者,還是個願意無償勞動為人服務的生產者呢?這些都值得大家深思。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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